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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度本科生优秀学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 李瑞
  • 日期:2021-03-30
  • 65400

本科各班级:

       根据《中国科学院大学优秀学生评选办法》(校发学字〔2014〕79号)和《中国科学院大学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优秀学生评选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本科生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开展2020-2021学年度优秀学生评选工作。相关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与项目

       本科生优秀学生评选工作坚持“公平公正、民主评议”的原则开展。评选项目包括2020-2021学年“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标兵”以及“优秀毕业生”。

 

二、评选范围及评选比例

       1.中国科学院大学全体本科生中,符合评选条件的均可参加“三好学生”的评选。“三好学生”比例不超过在学学生人数的15%。

       2.在本科部团委、本科学生会、本科学生社团、班级及团支部等学生组织中任职,且任职时间至少满一学期并符合评优条件的学生干部可参加 “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根据《中国科学院大学优秀学生评选办法》的规定,“优秀学生干部”比例不超过在学学生人数的2%。“优秀学生干部”同时获得“三好学生”称号。

       3.“三好学生标兵”在“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基础上综合评定,比例不超在学学生人数的1%。

       4.“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参评范围为2021届本科毕业生,评选比例不超过毕业生总人数的5%。候选人采用差额推荐,推荐比例不超过毕业生总人数的8%。参加本学年度“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的同学可以同时参加“优秀毕业生”的评选。获评“优秀毕业生”的学生,自动获评“北京市优秀毕业生”称号。

       5.2020-2021学年度已在国科大学生会、记者团等校级学生组织评选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的学生,不再重复参评。

 

三、评选标准

(一)“三好学生”的评选条件为:

       1.基本素质要求

       (1)热爱祖国,崇尚科学,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学风端正,勤奋学习,勇于创新,成绩优良;

       (3)友爱互助,尊敬师长,关心集体,乐于奉献;

       (4)明礼修身,勤俭节约,热爱生活,积极向上。

       2.GPA排名在专业前30%(含)以内。

       3.学年度没有不及格课程。

(二)“优秀学生干部”同时授予“三好学生”荣誉称号,评选条件为:

       1.符合“三好学生”评选条件的基本素质要求。

       2.积极为学生服务,组织开展有益的学生活动,在本科部团委、本科学生会、本科学生社团、班级及团支部任职,且任职时间需至少满一学期。

       3.工作能力较强,业绩突出,受到学生的拥护。

       4.GPA排名在专业前50%(含)以内。

       5.学年度没有不及格课程。

(三)“三好学生标兵”的评选条件为:

       1.从获得“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的学生中推选。

       2.学习成绩优异或在科技创新中有出色表现,原则上获得“三好学生标兵”需满足GPA排名在专业前10%(含)以内且没有不及格课程。

       3.在思想品德、人格修养等方面,得到公认好评。

(四)“优秀毕业生”的评选条件为: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法律及校规校纪,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履行公民义务。身心健康,有良好的的思想品德和人格修养。

       22020-2021学年之前获评过“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

       3学风严谨勤奋,成绩优秀,没有不及格课程,GPA排名须在专业前20%(含)以内。

       4到国家急需的行业或地区工作就业者优先。

       5能通过论文答辩,保证按期毕业。

 

四、工作方案

        本科部成立由主管领导、青年班主任、辅导员组成的评审委员会,负责本次评选工作的总体协调与组织。各班级成立由青年班主任、辅导员和学生代表组成的评优工作小组,负责本班级评选工作的具体实施。学生代表由各班级民主推荐产生,每班级2-3人。

       1.评审委员会根据各班人数按比例分配推荐名额,详细分配方案见《2020-2021学年度本科生评优推荐名额分配表》(附件一)。

       2.“三好学生”评选由各班级根据分配名额民主推荐候选人和候补候选人,本科部评审委员会根据符合条件的被推荐候选人情况进行综合评审,确定“三好学生”推荐名单。

       3.“优秀学生干部”由各班级根据分配名额民主推荐候选人;本科学生组织单列部分“优秀学生干部”名额,由本科学生组织推荐候选人。获得“优秀学生干部”推荐资格的学生需填写《中国科学院大学优秀学生干部申请表(本科生)》(附件二),提交班级评优小组审批。本科部评审委员会根据符合条件的被推荐候选人情况进行综合评审,确定“优秀学生干部”推荐名单。

       4.“三好学生标兵”由评审委员会根据符合条件的候选人情况进行综合评审,确定推荐名单。

       5.“优秀毕业生”评选由各班级根据分配名额民主推荐候选人;获得“优秀毕业生”推荐资格的学生需填写《中国科学院大学2021届优秀毕业生候选人申请审批表(本科生)》(附件三),提交班级评优小组审批。本科部组织召开评审会议,评审委员会听取候选人答辩,以无记名投票形式差额选定国科大2021届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

       6.各班上报候选人名单前,应首先征得优秀学生候选人本人同意。评选过程应保证严谨有序、公开透明。杜绝弄虚作假和舞弊现象。

 

五、日程安排

       1.4月8日17:00前,各班级完成评优的推荐工作,完成材料报送。各班级指定一名负责人收集《中国科学院大学优秀学生干部申请表(本科生)》(附件二)、《中国科学院大学2021届优秀毕业生候选人申请审批表(本科生)》(附件三)并填写 《2020-2021学年度本科优秀学生推荐名单》(附件四)和《2021届优秀毕业生(本科)候选人推荐信息汇总表》(附件五),经青年班主任确认签字后,提交给辅导员老师。同时将《2020-2021学年度本科优秀学生推荐名单》(附件四)和《2021届优秀毕业生(本科)候选人推荐信息汇总表》(附件五)电子版发送给辅导员老师。

       2.4月15日之前,评审委员会完成“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三好学生标兵”综合评审,确定推荐名单。

       3.4月24日之前,本科部组织召开优秀毕业生答辩评审会,评审委员会听取候选人答辩,选定2021届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答辩评审会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4.评优推荐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上报材料。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

       邮箱:lihan@ucas.ac.cn

       联系电话:88256298

 

  

 

本科部

2021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