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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献礼建国70年,青春建功新时代”2019年本科生暑期社会实践立项活动的通知

  • 王夺奎
  • 日期:2019-05-20
  • 5344

各年级、全体本科生: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落实习总书记在纪念五四运动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学校立德树人目标,切实发挥实践育人的重要作用,根据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社会实践的意见》和我校本科生培养方案,通过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引导广大青年学生在实践中认识国情、了解社会、增长才干、奉献社会,将个人成长与国家需要紧密结合,成为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根据本科生实际情况,决定开展2019年本科生暑期社会实践立项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献礼建国70年,青春建功新时代

二、总体工作程序

1.根据社会实践活动范围,学生以团队形式申报社会实践项目;

2.本科部组织答辩评审,从申报项目中择优选择5-10支实践团队并给与一定支持;

3.立项团队利用暑假时间开展社会实践活动;

4.本科部组织实践评比交流,根据团队活动完成情况报销相关费用。

三、实践活动参考范围

本次社会实践立项申请可以从以下活动类别中选择,本次申报不包括科研体验或者实验类别活动。

1.科技服务类

响应国家精准扶贫的战略,根据共青团中央《关于深入开展乡村振兴青春建功行动的意见》,深入农村地区特别是欠发达地区,开展科技政策宣讲及科技实践服务活动,利用所学知识服务农民生产生活和农村建设,传播文明、推广科技、倡树新风。

2.创新创业类

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专题考察调研活动。通过参观创新创业基地、走访企业、采访创新创业典型人物,深入了解大学生创新创业的现状,撰写社会实践考察报告。同时可以参与各类创新创业实践活动,亲身体验,不断提高创新创业的认识和能力。

3.专题调研类

针对当前社会热点问题开展深入的社会观察和社会调研,主题涉及“全面深化改革”、“提高和保障民生水平”、“建设美丽中国”、“科技强国战略”、“区域经济发展”、“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等多方面,开展专题调查研究,撰写调查报告。

4.岗位体验类

利用假期,以实习生的身份赴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具体岗位上开展实习实践,履行相应的岗位职责,为实习单位发展建言献策。

5.志愿服务类

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开展扶老助残、关爱帮扶、环保宣传、社区服务等志愿服务活动。开展科普支教活动。

6.“青年红色筑梦之旅”

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预通知》精神,深入革命老区、贫困地区和城乡社区,从乡村振兴、精准扶贫、环境保护、医疗健康、社区治理等多个方面开展帮扶工作,着眼于实际需要,助力精准扶贫。

7.寻访校友活动

校友是推动学校发展的重要力量,建校40年来,国科大培养了一大批优秀人才。为加强与校友的交流,引导和鼓励学生向校友榜样学习,激励学生立志成才,组织学生利用暑假时间开展寻访校友社会实践活动。

四、团队组织要求

1.每支团队须至少配备1名指导老师,指导老师能够对学生社会实践立项及实施过程提供指导,熟悉学生工作。可以从青年班主任、辅导员或其他专业老师中选择。

2.每支团队需指定一名同学担任领队,领队需要全面负责实践活动的各项工作,全程参与实践活动。

3.每支团队的人数一般为5-10人(不含指导老师),活动时间根据实践内容确定,一般不少于5天。

五、立项程序及日程安排

1.前期策划及准备(6月6日前完成):

各年级本科生可以根据选题范围,组建社会实践团队,确定实践主题,并自行联系接收单位。无接收单位的团队原则上不予立项。

立项团队需准确填写《中国科学院大学本科生社会实践活动团队立项申请表》,并准备活动立项策划书一份。

立项申请表及策划书统一发送电子版至wangduokui@ucas.ac.cn。

2.立项申请及评审答辩(6月15日前):

根据立项申请情况,本科部组织专题答辩会,择优选择支持项目。

3.实践活动培训(7月15日前)

本科部举办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培训会及出发仪式。

4.实践活动实施(暑假期间)

各实践团队按照活动规划、工作计划、日程安排开展社会实践活动。

5.总结考评(9月份)

立项团队根据社会实践活动交流总结及评比表彰的各项要求(具体要求另行通知),提交社会实践总结报告、《中国科学院大学本科生社会实践考核登记表》以及实践图像资料等辅助证明材料。本科部举行总结评比答辩活动,对社会实践情况进行评定并开展相关评优活动、报销活动经费。

六、工作要求

1.社会实践是大学必修课,是学生完成学业计划的必经环节,对于学生了解和认识社会,增长本领,成长成才意义重大。全体同学要高度重视社会实践工作,认真准备并积极参与立项活动。

2.要求活动方案紧密结合实际,杜绝形式主义,杜绝娱乐化、休闲化。对于未按计划完成实践任务或考核不合格的团队,学校将不予以兑现支持经费。

3.对于通过立项答辩的团队,学校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经费支持可以包括交通费、材料费、住宿费、保险费等内容,但需要严格按照学校经费报销规定使用。

 

以上内容若有疑问,可与本科部联系。

联系人:王夺奎

联系电话:88256234

联系邮箱:wangduokui@ucas.ac.cn

 

 

                                               本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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