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2018年秋季赴国外访学学生:
现将2018年秋季访学生活费借款事宜做以下通知。
一、 借款性质
访学生活费借款是由学校基金会提供的小额短期无息借款,是校内非金融性借款方式,旨在解决参加访学学生的经费困难。借款遵守“有借必还”的原则。
二、 申请条件
- 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违规行为,没有受到过学校纪律处分。
- 身心健康,能够正常完成学业。
- 家庭经济确实困难,不足以支付出国访学期间所需要的基本费用(包括国际旅费、境外基本生活费和住宿费)。
-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取得家长书面同意。
- 承诺正确使用所借款项,并按规定履行还款义务。
三、 借款金额
2018年秋季访学生活费拟借款40万,每名学生借款最高金额为5万。
四、 借款申请
- 申请人填写并提交《中国科学院大学本科生访学借款申请表》(见附件1)。
- 申请人提供本人身份证、学生证(红本)以及父母身份证扫描件。
- 申请人将以上申请材料电子版压缩包于2018年7月11日(星期三)下午2点之前发送至访学办李老师邮箱liyue91@ucas.ac.cn。
五、 借款审批
借款的审批工作由分管本科生的校领导、校基金会领导以及本科部领导集体讨论决定。
六、 借款发放
借款申请结果公布后,学校与获得借款的学生签署借款协议,借款于学生出境前发放。
七、 借款收回
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学校有权立即收回已发放的访学借款:
- 借款学生在访学期间因违背接收国家和学校法律、法规、纪律等行为而无法完成访学任务的。
- 借款学生在借款期间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受到警告以上直至留校察看处分甚至受到刑事处罚的。
- 借款学生谎报、虚报家庭经济收入情况的;对情节严重者,学校将给予纪律处分。
八、 借款偿还
- 借款学生须严格按照借款协议,遵守“有借必还”的原则在本科毕业离校前(含结业、肄业、休学、退学、出国、被开除学籍等情况)还清全部借款。
- 借款学生毕业离校前确因实际困难不能偿还借款的,须本人申请经基金会及学校批准,在毕业离校前与学校签订毕业后还款协议书并于毕业后三年内一次还清。
九、 其它
为保证困难学生顺利境外访学,请需要申请借款的同学务必在2018年7月11日下午2点之前按要求将申请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逾时将不予审理。
十、 联系人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88256815
邮箱:liyue91@ucas.ac.cn
本科生出国访学管理办公室
2018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