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2014级、2015级本科各班级:
根据《中国科学院大学优秀学生评选办法》(校发学字【2014】79号)和《中国科学院大学关于做好2015-2016学年优秀学生评选工作的通知》(校发学字〔2016〕30 号)的要求,结合本科生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开展2015-2016学年度优秀学生评选工作。相关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2014级、2015级本科优秀学生评选工作坚持“公平公正、民主评议”的原则开展。
二、评选范围及评选比例
1. 中国科学院大学2014级、2015级全体本科生中,符合评选条件的均可参加“三好学生”的评选。
2. 在本科生团总支、本科学生会、班级及团支部任职或担任本科社团负责人,任职时间至少满一学期并符合评优条件的学生干部可参加 “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根据《中国科学院大学优秀学生评选办法》的规定,“优秀学生干部”同时获得“三好学生”称号。“三好学生”比例不超过在学学生人数的15%。“优秀学生干部”比例不超过在学学生人数的2%。“三好学生标兵”在“三好学生”评选基础上综合评定,比例不超在学学生人数的1%。
3. 2015-2016学年度已被国科大校学生会、记者团等学生组织评选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的学生,不再重复参加本次评优。
三、评选标准
(一)“三好学生”的评选条件为:
1.基本素质要求
(1)热爱祖国,崇尚科学,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学风端正,勤奋学习,勇于创新,成绩优良;
(3)友爱互助,尊敬师长,关心集体,乐于奉献;
(4)明礼修身,勤俭节约,热爱生活,积极向上。
2.学年度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在专业前30%。
3.学年度没有不及格课程。
(二)“优秀学生干部”同时授予“三好学生”荣誉称号,评选条件为:
1.符合“三好学生”评选条件的基本素质要求。
2.积极为学生服务,组织开展有益的学生活动,在团总支、学生会、班级及团支部任职或担任社团负责人,任职时间需至少满一学期。
3.工作能力较强,业绩突出,受到学生的拥护。
4.学年度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在专业前50%。
5.学年度没有不及格课程。
(三)“三好学生标兵”的评选条件为:
1.从获得“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的学生中推选。
2.学习成绩优异或在科技创新中有出色表现,原则上获得“三好学生标兵”需满足年度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在专业前10%且没有不及格课程。
3.在思想品德、人格修养等方面,得到公认好评。
四、工作方案
本科部成立由主管领导、青年班主任、辅导员组成的评审委员会,负责组织本科优秀学生的评选工作。各相关学院相应成立优秀学生评选工作组,负责开展2014级本科生评优推荐工作。2015级各班级成立由青年班主任、辅导员和学生代表组成的评优工作小组,负责本班级“三好学生”评选工作的具体实施。学生代表由各班级民主推荐产生,每班级2-3人。
1.评审委员会根据2014级各专业、2015级各班人数进行“三好学生”名额分配。名额分配详情见附件1
2.2014级本科生“三好学生”由各学院根据分配名额组织民主投票方式推荐产生。“优秀学生干部”以学院为单位进行初评推荐,学院初评结束后,按照分配名额的2倍人数报本科部,本科部根据推荐学生2015-2016学年度综合表现确定最终人选。优秀学生干部需填写《中国科学院大学优秀学生干部申请表(本科生)》(附件2)
3.2015级本科生“三好学生”由各班根据分配名额,通过召开班会组织民主投票方式推荐产生。2015级“优秀学生干部”由本科部综合评审确定,符合条件的同学填写《中国科学院大学优秀学生干部申请表(本科生)》(附件2)直接交本科部办公室(教学楼111房间)。
4.“三好学生标兵”由评审委员会根据符合条件的候选人情况进行综合评审,确定推荐名单。
五、日程安排
1. 2016年10月21日之前,2014级各学院、2015级各班级完成“三好学生”推荐工作,2014级各学院完成“优秀学生干部”初评推荐工作,填写 “优秀学生”推荐表(附件3)报送本科部。10月21日之前,2015级学生提交《中国科学院大学优秀学生干部申请表(本科生)》(附件2)至本科部。
2. 2016年10月26日之前,评审委员会完成“优秀学生干部”和“三好学生标兵”综合评审,确定推荐名单。
3.2016年10月27日-11月2日公示。
4.2016年11月3日上报材料。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夺奎 老师
联系电话:88256234
附件1:2015-2016学年度本科生“三好学生”名额分配表
附件2:《中国科学院大学优秀学生干部申请表(本科生)》
附件3:2015-2016学年度本科生“优秀学生”推荐表
本科部
2016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