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2014级本科生:
社会实践是中国科学院大学本科生培养环节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参与社会实践活动,有利于我校本科生认识社会、了解国情、增长才干、锻炼意志,提升责任感,提高综合素质。
自2014级本科生入校以来,学校积极组织学生利用寒暑假时间开展母校回访、研究所实践等活动。与此同时,同学们充分利用课余时间开展了形式多样的社会实践活动,取得了很好的效果。根据本科生培养方案要求,学生在读期间必须完成至少4周(20天)的社会实践环节,考核合格后获得4学分。
为进一步做好2014级本科生社会实践工作,本科部决定开展2014级本科生社会实践学时认定工作(第一批),具体要求如下:
一、认定对象
全体2014级本科生
二、认定工作安排
1、学生提交材料(9月12日-9月19日)
根据参与社会实践活动情况,学生填写《中国科学院大学本科生社会实践考核登记表》(附件1),要求如实填写活动起止时间、活动地点、实践主要内容以及证明人信息等。本科部将根据证明人信息随机抽查填报内容是否真实。考核登记表要求学生打印后手签名。
根据《中国科学院大学本科生社会实践考核登记表》填报内容,学生需附每一项实践活动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需包括“活动起止时间、实践内容以及证明人签字或盖章”等内容。参加本科部统一组织的回访母校、研究所实践活动并已提交实践登记表的不再重复提交证明材料。为了便于审核与存档,提交材料时,要求学生将考核登记表在上,相关证明材料在下,每人一份钉在一起。
《中国科学院大学本科生社会实践考核登记表》以及证明材料统一交学院相关老师。
2、学院初审(9月20日-9月26日)
根据学生提交材料,学院负责审核学生填报内容与证明材料是否齐全。学院初审后将材料统一交至本科部。
3、本科部审定(9月27日-9月30日)
根据学院提交材料,本科部将审核并认定学生社会实践学时。认定工作结束后,本科部将反馈学生实践学时汇总情况至各相关学院,学院督促未完成实践要求的同学及时参加实践活动。本科部后续将根据实际情况开展第二批认定工作。
联系人:王夺奎
联系电话:88256234
本科部
2016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