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院大学
本科生主修专业确认实施办法
(2015年11月19日校长办公会议通过)
根据中国科学院大学(简称“国科大”)本科教育的“三段式”培养体系,为引导学生更好地完成学业,特制订本办法。
一、主修专业确认的基本原则
国科大在保证学生专业选择的公正、公平、公开前提下,以尊重学生的志愿和兴趣为基本原则,根据学生的学业规划、专业兴趣、学习成绩,以及各专业的规模计划,在本科生入学一年后、两年内,组织确认学生的主修专业。
二、主修专业确认的组织管理
(一)各学院成立主修专业确认工作小组,负责制订主修专业确认工作方案,根据专业特点确定专业基本要求、工作程序等内容,同时公开其最大专业容量。其中,对申请留在录取专业的学生,各学院不得设定限制条件。
(二)本科部负责对学院制订的主修专业确认工作方案进行审核,向学生公布,保证主修专业确认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三、主修专业确认的程序
(一)预确认程序
学生主修专业预确认安排在第二学期,按下列程序进行:
1.学生根据各学院主修专业确认工作方案,在学业导师的指导下,根据自己的志愿、学业情况以及相关学院具体要求,提出本人的专业意向,递交主修专业预确认申请。每人最多可依次申请3个更换专业志愿。
2.学院对学生的申请进行审核。当申请人数不超过专业容量,申请学生都将作为预接受学生;当申请人数超过专业容量时,各学院将根据学生的学业情况组织遴选,把该专业可预接受的人数控制在最大容量以内。
申请转专业但是3个专业志愿均未申请成功者,仍留在原录取专业继续本科学业。
3.学院对通过审核的学生名单予以公示,并将名单报送本科部备案。
(二)确认程序
学生主修专业确认安排在第三学期,按下列程序进行:
1.学生可根据各学院主修专业确认方案确认主修专业。已经预接受的学生在正式确认主修专业时,可以直接进入主修专业确认名单,各学院不得拒收预接受学生;预接受学生可放弃预确认专业,重新递交申请。
2.学院在专业容量范围内,必须接受所有申请的学生;当申请学生人数超过专业容量时,学院可根据学生修读的课程成绩并结合对其能力的考察,组织筛选工作。
学生放弃预确认专业,重新递交申请而申请未成功者,可留在原预确认专业完成本科学业。
3.学院对通过审核的学生名单予以公示,并报送本科部备案。
4.本科部对名单进行复核,对通过复核的学生进行相应学籍管理。
四、附则
(一)本办法适用于国科大全日制在读本科生。
(二)本办法由本科部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中国科学院大学本科生专业选择暂行实施办法》(校发本科字〔2014〕72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