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发本科字〔2020〕60号
课程教学大纲是教学组织单位执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实现培养目标要求的教学指导文件,是选用和编写教材、组织教学、进行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和教学管理的主要依据。为规范课程教学大纲的编制及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一、编制教学大纲的原则
(一)教学大纲应符合时代发展,立足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人才培养目标,体现以学生为中心的现代教育教学理念,关注学生终生学习能力的培养;将价值引领与专业教育有机融合,体现学术思想与学科规律、科学精神与科技报国,认真贯彻专业教学计划的设计思想。
(二)教学大纲应根据本课程在本专业整体教学计划中的地位、作用和要求,合理设计课程的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要求和各教学环节的安排,要使每门课程在培养人才的教学过程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三)教学大纲所组成的课程体系既要及时反映学科发展和教学改革的最新成果,又要考虑课程体系的完整性、严谨性和特殊性,并具有很强的前瞻性,要在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前提下,处理好课程体系与学科体系的关系。
(四)教学大纲要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除突出课程理论教学及讲授环节外,还应对习题、实验、上机、课程作业、课程设计、教学实习等实践性教学环节有相应的要求,规定在课程学时中的恰当比例,真正把学生能力培养落到实处。
(五)对于荣誉课程,教学大纲应突出课程的创新性和挑战性,教学方法、手段、考核等特点鲜明,能够体现课程的高阶性和深刻度,旨在达到调动学生开展自主性、研究性学习的目的。
二、教学大纲的基本内容
课程教学大纲的主要内容包括:课程基本信息,预修课程,课程的目的和要求,课程教学内容,课程教学要求(学时分配等),课程思政,教材及教学参考书等七个部分。
(一)课程基本信息包括课程中英文名称、课程编码、课程属性、学时/学分。
(二) 预修课程是指学习本课程前应该掌握的先修课程。
(三)课程的目的和要求是课程教学大纲的核心,要写明本课程在教学计划中的地位和作用,学生学习本课程后在知识、能力、素质和修养等方面应达到的目标和要求。
(四)课程的教学内容是根据课程目的对课程内容安排的一个总体设计,要以学科的科学体系为基础,按照教学方法特点,顺序地排列本课程教学内容的主题、分题和要点,体现出教学内容的范围、份量、教学深度、广度和质量,组成严谨的课程体系,而不是章节名称的简单堆砌。
(五)课程教学要求是对已确定的课程内容进行实施的要求和达到教学目的要采取的措施,应按照下面的教学环节:课堂教学、实验、作业、课程设计、考试等逐一精心规划和落实,并合理分配学时。
(六)课程思政是指在课程教学内容、教学要求中如何将学术思想、科学精神、科技报国等思想引领元素融入专业教育,并举例说明。
(七)教材及教学参考书应择优选择,并且与设定的教学内容能很好的吻合。
三、编制教学大纲的要求
(一)编制课程教学大纲要以教学计划为依据。各专业教学计划中所列的课程均须制定符合规定的课程教学大纲,无课程教学大纲的课程不能开课。
(二)对于精品课程、荣誉课程的教学大纲应在课程内容更新与拓宽上有所突破,在课程的教学环节安排上有所创新,突出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独立思考能力。
(三)为了保证教学大纲在实施过程中的合法性、权威性,使其成为教学内容形成和教学活动实施的指导性文件,各门课程的教学大纲应由课程的主讲教授起草,与课程召集人或教研室教师集体讨论制定,报学院(系)教学委员会批准后实施。
(四)课程教学大纲的格式及内容尽量与本规定中指导性格式统一,文字力求严谨,意义明确扼要,名词术语规范。
四、教学大纲的管理
(一)课程教学大纲是组织课程课堂教学的依据,为了保证课堂教学的连续性、稳定性,教学大纲一经批准就必须严格执行,不得随意改动。
(二)课程教学大纲执行过程中,根据学科的发展变化需要对课程教学大纲做部分调整时,任课教师可向学院(系)提出申请,同时将新修订的课程教学大纲上报学院(系),经学院(系)审批后方可在教学中实施。
(三)修订并经学院(系)审批后的教学大纲要及时报本科部备案,并由学院(系)负责及时更新网上教学大纲内容。
五、附则
本办法自颁发之日起施行,由本科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