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方式


中国科学院大学
本科部/玉泉书院
联系人: 卢老师;王老师
电话:010-88256298;88256234
电子邮箱: bkb@ucas.ac.cn
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玉泉路19号(甲)
邮编:100049

 

关于开展2015级本科生社会实践学时认定工作(第一批)的通知

  • 王夺奎
  • 日期:2018-05-23
  • 3575

2015级本科生:

社会实践是中国科学院大学本科生培养环节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参与社会实践活动,有利于我校本科生认识社会、了解国情、增长才干、锻炼意志,提升责任感,提高综合素质。根据本科生培养方案要求,学生在读期间必须完成至少4周(20天)的社会实践环节,考核合格后获得4学分。

为进一步做好相关工作,本科部决定开展2015级本科生社会实践学时认定工作(第一批),具体要求如下:

一、认定对象

全体2015级本科生

二、认定工作安排

1、学生提交材料(5月23日-5月31日)

根据参与社会实践活动情况,学生填写《中国科学院大学本科生社会实践考核登记表》(附件1),要求如实填写活动起止时间、活动地点、实践主要内容以及证明人信息等。本科部将根据证明人信息随机抽查填报内容是否真实。

根据《中国科学院大学本科生社会实践考核登记表》填报内容,学生需附每一项实践活动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需包括“活动起止时间、实践内容以及证明人签字或盖章”等内容。参加本科部统一组织的回访母校、科研体验等活动的不再重复提交证明材料,只需在登记表填写相关内容即可。为了便于审核与存档,提交材料时,要求学生将考核登记表在上,相关证明材料在下,每人一份钉在一起。

《中国科学院大学本科生社会实践考核登记表》以及证明材料统一交班长。

2、本科部审定(6月1日-6月8日)

根据学生提交材料,本科部将审核并认定学生社会实践学时。认定工作结束后,本科部将反馈学生实践学时汇总情况,各班督促未达到实践要求的同学及时参加实践活动。本科部后续将根据实际情况开展第二批认定工作。

联系人:王夺奎

联系电话:88256234

本科部

2018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