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院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规定

  • 王夺奎
  • 日期:2015-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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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科学院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规定

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是本科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基本理论、专业知识、基本技能进行科学研究的重要环节,是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实践能力的重要途径,是本科学生毕业和授予学士学位的必要条件。为规范我校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管理,特制订本管理规定。

第一条  组织与管理

一、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由各学院具体组织实施,学生可在中科院京内外研究所开展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本科部进行总体的监督、管理和评估。

二、各学院按照培养方案的要求,明确各自专业毕业论文(设计)应达到的质量标准,对本科生进入毕业论文(设计)的资格进行审查,安排指导教师,审核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开展进展检查,进行答辩资格审查,组织论文答辩,推荐优秀毕业论文(设计)作为校级优秀论文的候选,对本单位的毕业论文工作进行总结和质量分析等。

三、本科部对全校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水平及各学院的有关工作进行评估,开展毕业论文(设计)的抽查复审等工作。

第二条  毕业论文(设计)的指导教师

一、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的指导教师要按照《中国科学院大学本科生导师制实施办法》及本管理规定开展毕业论文(设计)的指导工作。

二、每位导师指导本科生人数不宜超过2人。

三、导师全面负责指导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撰写工作,指导选题,定期答疑,检查进度,对毕业论文(设计)进行批阅与评定。

第三条  学生应遵守的原则

一、独立完成毕业论文(设计)任务,实事求是,不弄虚作假,不抄袭或剽窃他人的成果。

二、努力学习、刻苦钻研、勇于创新、勤于实践,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三、尊敬师长,虚心接受指导教师及有关人员的指导和检查,定期向指导教师汇报工作进度、设想。

四、遵守实验室有关规章制度,节约实验材料,爱护仪器设备。

五、毕业论文(设计)字数原则上不少于8000字,一般包括以下几个部分:中文封面、英文封面、致谢、中文摘要、英文摘要、目录、正文、参考文献、附录。

六、毕业论文(设计)的成果、资料应及时交指导教师收存,学生对毕业论文(设计)内容中涉及的有关技术资料应负保密责任,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对外交流或转让,鼓励学生按相关刊物要求整理毕业论文(设计)正式对外发表。

第四条  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

一、各学院根据专业特点,提出下属专业本科毕业论文(设计)选题的形成办法。

二、选题应符合本科专业的培养目标和基本要求,体现本专业基本训练内容和手段,使学生能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与技能。

三、选题应尽可能结合生产、科研等实际问题,具有一定理论与实际意义。

四、选题的范围、内容和难易程度要适当,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能够得到全面的训练。

五、一人一题是选题的重要原则。由多个学生共同参加的项目或与研究生协作进行的课题,须明确每个学生独立完成的工作内容和要求,保证每个学生都受到全面的训练。

第五条  毕业论文(设计)的开题

学生在导师的指导下填写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表格,经导师审核并签字确认后报学院归档。

第六条  毕业论文(设计)的进展检查

各学院可通过中期检查等方式组织对毕业论文(设计)的进展检查工作。检查过程须有文字记录并归档保存。对检查中出现的问题应查找原因,及时提出处理意见。

第七条  毕业论文(设计)的答辩

一、学生在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后须在规定时间进行答辩。

二、各学院须成立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委员会(或小组),组织答辩工作。答辩记录和评价意见等答辩材料须归档保存。

第八条  毕业论文(设计)的成绩评定

一、毕业论文(设计)的成绩应以学生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研究水平、独立工作能力和创新精神以及答辩情况等综合评定。各学院根据专业特点制定下属专业毕业论文(设计)评定细则,报本科部备案。

二、毕业论文(设计)的成绩一般采用五级制计分标准(优秀、良好、中等、合格和不合格)评定,原则上优秀(85分及以上)的比例不超过40%。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其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记为不合格:

1.参加毕业论文(设计)的实际时间少于规定时间的三分之二;

2.未完成毕业论文(设计)规定任务;

3.毕业论文(设计)有原则性缺陷或错误;

4.毕业论文(设计)质量未达到基本要求;

5.有剽窃、抄袭或伪造数据行为;

6.答辩成绩为不合格。

第九条  其他

本办法由本科部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